熔噴布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熔噴布布的要求、檢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聚丙烯為主要原料制成的熔噴布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/T 250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評定變色用灰色樣卡
GB/T 4666 紡織品 織物長度和幅寬的測定
GB 15979-2002 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
GB 18401-2010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
GB/T 24218.1 紡織品 非織造布試驗方法 第1部分:單位面積質量的測定
GB/T 24218.3 紡織品 非織造布試驗方法 第3部分: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的測定(條樣法)
GB/T 30923 塑料 聚丙烯(PP)熔噴專用料
GB/T 32610-2016 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
YY 0469-2011 醫用外科口罩
3 要求
3.1 原輔料要求
應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的規定。
3.2 外觀質量
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表1 外觀質量
3.3 理化指標
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表2 理化指標
3.4 專項技術要求
用于口罩的熔噴布,其專項技術要求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
表3專項技術要求
4 檢驗規則
4.1 檢驗類型
4.1.1 出廠檢驗
出廠檢驗項目為:幅寬偏差、單位面積質量偏差率、單位面積質量變異系數;顆粒物過濾效率、通氣阻力、異味。
4.1.2 型式檢驗
4.1.2.1 在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進行型式檢驗:
a) 首批投產的產品;
b) 當原材料、工藝有較大改變,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。
4.1.2.2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規定的所有項目。
4.2 組批
以相同原料、相同工藝所生產的同一規格、同一牌號的產品組批,產品以批為單位進行檢驗。
4.3 取樣
4.3.1 內在質量的取樣:隨機抽取一卷,距頭端至少5m,其尺寸應滿足所有的性能試驗。
4.3.2 外觀質量的取樣:按表4規定,從一批產品中隨機抽取相應數量的卷數。
表4 外觀質量抽樣數量
4.4 檢驗方法
樣品按照表5所列方法分別進行幅寬偏差、單位面積質量偏差率、單位面積質量變異系數、縱向斷裂強力、縱向斷裂伸長率、顆粒物過濾效率、細菌過濾效率、通氣阻力、微生物指標、異味、外觀質量的測定。
表5 檢驗項目及方法
4.5 判定
4.5.1 內在質量的判定
內在質量按所抽取樣品的測試結果作為該批的指標,各項指標均符合8.2要求,則判該批產品內在質量合格,否則從該批中按9.3規定重新取樣,對不符合項目(微生物指標除外)進行復驗。如果復驗結果符合8.2要求,則判該批產品的內在質量合格;如果復驗結果仍不合格,則判該批產品內在質量不合格。
4.5.2 外觀質量的判定
外觀質量的檢驗,按3.2對抽取的每卷產品進行評定,如果所有卷數均符合3.2要求,則判定該批外觀質量合格。否則從該批中按4.3規定重新取樣進行復驗。如果復驗卷均符合3.2要求,則判該批產品外觀質量合格;如果復驗結果仍有不合格卷時,則判該批產品外觀質量不合格。
4.5.3 結果判定
按4.5.1和4.5.2判定均合格,則該批產品合格。
5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
5.1 標志
每個包裝單元應附有的標志可采用普通標識、條形碼或二維碼等形式,內容包括:
a) 制造商名稱和地址;
b) 產品名稱/級別(例如:口罩熔噴布/KN95);
c) 執行標準編號;
d) 產品規格(單位面積質量、幅寬、卷長等);
e) 生產批號;
f) 限制使用期限;
g) 企業認為有必要標出的內容。
5.2 包裝
產品包裝材料應保證產品質量不損壞,便于運輸。
5.3 運輸
運輸時應避光、防水、防潮、防污染、防破損和防擠壓。
5.4 貯存
倉庫貯存環境應通風、干燥、避光和潔凈。